国家标准项目《大容积钢质无缝气瓶》由 TC3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31SC1(全国气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缝气瓶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石家庄安瑞科气体机械有限公司 、中材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等 。
| 23 流体系统和通用件 |
| 23.020 流体存储装置 |
| 23.020.30 压力容器、气瓶 |
本标准非等效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120:2015。
采标中文名称:气瓶—水容积150L至3000L、可重复充装的钢质无缝管瓶—设计、制造和试验。
范围:适用于在正常环境温度-40 ℃~+60 ℃下使用、公称工作压力为10 MPa~30 MPa,需改为10 MPa~50 MPa;公称水容积大于150 L~3000 L,需改为150 L~4200 L;最大公称直径φ610调整为φ720。技术内容:1)增加瓶体材料的氢相容性和氢脆敏感度试验要求,瓶体材料应针对每个牌号按ISO 11114.4-2017第5章的方法A和方法C进行氢相容性和氢脆敏感度的试验,试验结果均应满足ISO 11114.4-2017的合格指标要求。2)修改气瓶设计使用年限规定,以型式试验时的疲劳循环次数为依据进行确定气瓶设计使用年限,除公称工作压力>30 MPa的氢气钢瓶外,气瓶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