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兰炭产品技术条件》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1(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转化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
| 75 石油及相关技术 |
| 75.160 燃料 |
| 75.160.10 固体燃料 |
兰炭产业已成为承接原煤生产和煤化工以及载能工业、市场遍布全国的特色产业。
目前,兰炭已广泛应用在电石、化肥、铁合金、民用燃烧等行业,此外,在高炉喷吹、生产炭化材料、活性炭等领域也存在较大发展潜力。
根据国家去产能,调结构的政策,必须从生产供给侧入手,调整供给结构,解决有效供给不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等问题。
近年来,兰炭代替原煤散烧在环境治理方面的作用逐步被认可,并被纳入国家强制标准《民用散煤、民用型煤》鼓励作用民用清洁燃料应用,此外,兰炭在还原剂、吸附材料、高炉喷吹等领域的应用也在不断拓展,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但随着产业发展,兰炭产业还普遍存在着技术装备水平不高、节能减排压力较大等问题,需要新的标准来对兰炭产业发展进行规范和引导。
考虑到兰炭下游产品的用途,初步计划对用作工业、民用燃料的兰炭产品技术要求进行单独划分,同时结合对环境影响的考虑,增加了有害元素等指标。
开展兰炭产品相关国家标准的修订工作,不但拓宽它的利用途径和兰炭材料品种范围,而且提升了生产企业的产品附加值,极大提升兰炭综合开发利用水平,促进兰炭产业绿色发展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增强兰炭产业科技水平和市场竞争力、影响力,完善了我国现代煤化工标准体系。
本标准规定了不同用途兰炭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运输及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作为铁合金等冶炼用还原剂、电石还原剂、固定床气化用原料、高炉喷吹用原料、工业燃料、民用燃料的各类兰炭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