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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城市更新空间单元规划编制技术导则》由 TC93(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国土)

主要起草单位 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55-T-33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申报日期
2019-12-1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11-0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11-20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02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020 自然规划、城市规划
归口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自然资源与国土空间规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国土)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响应城市发展转型的要求。

改革开放以来,经过30余年经济高速发展,我国城市化水平已超过50%,城市建设也面临从粗放化、外延式扩张转向精细化、内涵式提升的要求。

2015年以来,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集约发展,框定总量、限定容量、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提高质量”的城市建设目标,城市空间要从增量发展转向存量发展。

城市更新逐步成为城市转型发展的迫切需求,但在实践中,较多城市仍以增量开发的思维推进老旧城区改造,带来城市空间结构破碎、历史文化缺乏延续等问题,因此应坚持人民规划为人民的价值导向,积极探索面向存量的空间单元规划技术创新。

贯彻落实推动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战略目标。

城市更新是提高存量土地资源配套效率的重要手段,新时期城市更新应以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加强历史文化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关注城市安全与社会公平,促进城市公共品质提升,通过城市更新全面优化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以及社会治理空间。

衔接空间规划管理体系,实现城市更新空间单元的全要素管控。

城市更新需面临存量土地产权、土地增值收益再分配等复杂问题,其空间单元规划编制也必然面临空前挑战。

在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城市建设总量限定,强调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未来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必将面向更多的存量地区,对规划的科学性、协调性、操作性提出更高要求,因此有必要在原详细规划编制的基础上,创新提升制度建设和技术内容,大幅拓展、深化规划编制内容,以打通规划、实施等管理环节,推进城市更新空间单元规划直接指导项目实施。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导则范围:本导则适用于全国存量地区的城市更新空间单元规划的编制。本导则指导了城市更新空间单元规划编制的任务、内容、方法及成果要求等。 主要技术内容:总则、编制任务、主要编制内容、成果构成、成果要求及附录。总则包含: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编制原则、成果定位、编制深度及编制单位等内容。主要编制内容包括:现状分析、上层次规划传导与落实、城市更新范围、更新目标与方式、功能控制、城市设计、利益平衡方案等。成果构成包括技术文件和管理文件,其中技术文件包括规划研究报告、专项/专题研究、技术图纸,专项/专题研究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城市设计、海绵城市、生态修复、产业升级、规划功能、交通影响评价、市政工程设施、历史文化保护等相关内容。附录包括相关名词解释、附图、附表及相关范本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