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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品煤质量 热解分质用煤》由 TC469(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469SC1(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转化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煤炭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陕西煤业化工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西南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595-T-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4-01
申报日期
2019-11-21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1-21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73.040
73 采矿和矿产品
73.040 煤
归口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煤化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煤转化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兰炭用煤技术条件》(GB/T 25210-2010)标准规定了我国兰炭用煤的类别、技术要求、测定方法等通用技术要求。

该标准实施9年来,在规范热解分质利用原料煤及保障兰炭产品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2015年起,《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开始执行,对包括化工用煤在内的各种用途商品煤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加快了我国煤炭产品质量提升进程。

2015年1月,国家能源局、环保部、工信部等联合下发了《关于促进煤炭安全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在条件适合地区,积极推进煤炭分级分质利用,提高煤炭利用附加值。

我国陕西、内蒙古、新疆等地富产高油煤,适宜通过热解技术生产兰炭和焦油,符合煤炭分质利用要求,但部分煤中有害元素含量高,盲目用于分质利用会对环境和设备造成不利影响。

为适应技术的发展和市场的需求,有必要对《兰炭用煤技术条件》国家标准进行相应修订,以便与商品煤质量系列标准协调一致,同时规范分质利用原料质量。

因此,将《兰炭用煤技术条件》(GB/T 25210-2010)标准修订为《商品煤质量 热解分质用煤》,并对其中技术条款进行修正和补充,特别是提出热解分质用原料煤中有害元素含量限值,是非常必要的。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热解分质用煤产品质量等级及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加工、储运、销售、使用等各环节的热解分质用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