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特殊要求 第2部分:消防应急照明与疏散指示系统》由 TC113(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13SC6(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火灾探测与报警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消防救援局。
主要起草单位 应急管理部沈阳消防研究所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220 消防 |
| 13.220.20 防火 |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危险化学品场所专用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检验规则、标志和使用说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爆炸危险化学品场所中安装使用的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的各类设备,包括消防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疏散标志灯具、应急指示标志灯具、疏散用手电筒、应急照明集中电源和应急照明控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