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福美钠)》由 TC63(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63SC5(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水处理剂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同济大学 、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龙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 。
| 71 化工技术 |
| 71.100 化工产品 |
| 71.100.80 水处理剂 |
本标准规定了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福美钠)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由二甲胺、二硫化碳、氢氧化钠为原料生产的二甲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钠产品,该产品是重金属的沉淀剂和螯合剂,主要用于湿法冶炼除杂、纺织印染、电子、钢铁、有色冶炼、汽车等行业的工业污水重金属捕集、电镀工业废水处理及金属回收,垃圾发电飞灰无害化处理、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以及火电厂脱硫废水重金属沉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