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要求 第2部分:含制冷剂的电器》 由TC297(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97SC4(全国电工电子产品与系统的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回收利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生态环境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家用电器协会 、上海新金桥环保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海信(山东)冰箱有限公司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威立雅资源再生(杭州)有限公司 、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 、美国环保协会 。
主要起草人 史志呈 、骆明非 、宋鑫 、万春晖 、杨敬增 、杨义晨 、鲍雨锋 、邓毅 、单明威 、邵光达 、李英顺 、王玲 、孙秋山 、张嘉沛 、周晓东 、秦玉飞 。
GB/T 38099.2-2019 现行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13.020 环境保护 |
13.020.01 环境和环境保护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