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信息技术 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 第3部分:人脸》 由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北京中科虹霸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旷视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天地科技有限公司 、广州广电运通金融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眼神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深醒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科奥森科技有限公司 、OPPO广东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智慧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平安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中科博宏(北京)科技有限公司 、维沃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小米通讯技术有限公司 、公安部第一研究所 、北京市商汤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深圳市汇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曙光易通技术有限公司 、杭州晟元数据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集创北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聚虹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西安凯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云时代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清微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新大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主要起草人 冯春培 、陈星 、孙曦 、高健 、钟陈 、王文峰 、宋继伟 、秦日臻 、何召锋 、李星光 、吕盟 、冷霜 、宁静 、林冠辰 、杨春林 、袁培江 、贺兵 、李子青 、方攀 、王衍强 、王栋 、陈永华 、翁斌 、王江胜 、朱亚军 、郑征 、蒋慧 、王浩 、于雪平 、胥建民 、吴斌 、樊磊 、宫雅卓 、刘敏 、傅山 、任文奇 、王博 、蔡春水 。
GB/T 37036.3-2019 现行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15 识别卡和有关装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