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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指南》由 TC594(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594SC1(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办公厅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质量发展局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申报日期
2019-10-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1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120 标准化总则
归口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行政管理和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行政管理分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办公厅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一、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必须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推动经济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要建设质量强国,更好满足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

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要抓紧出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指标体系、政策体系、标准体系、统计体系、绩效评价、政绩考核办法,使各地区各部门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有所遵循。

2017年9月5日,中共中央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指导意见》,强调全面提升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并提出要破除质量提升瓶颈,提高质量在线监测。

为了更好推动和督促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决策部署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强化质量安全,落实质量安全责任,提升质量总体水平,提高广大人民的质量“获得感”,促进质量事业发展,以质量发展带动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质量强国建设宏伟目标,我们组织起草《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质量工作的部署要求和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是质量监测评价制度的基础和框架。

提高工作质量是地方政府的法定义务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质量作为监测地方政府管理能力和效果的主要标志,是有关部门对社会事务及自身内部管理应遵守的基本原则,是提高政府部门服务水平的最重要体现。

质量监测对社会具有广阔的价值。

提高质量有利于减少人力、物力、财力和实践的支出和浪费,提高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但目前,各地方缺乏科学、规范的质量监测评价方式方法,监测结果不全面、不准确,影响后续各地方质量提升措施的实施效果。

因此,为区域质量水平的评估提供科学、规范的评估方式这一历史任务迫切地落在了当代质量工作人员肩上。

《指南》能够应用科学的方法、制定合理的指标、收集准确的信息数据,保证监测评价结果真实可靠。

能够包括区域质量发展和质量安全状况的关键信息,对于重点指标与内容保持上下一致。

能够使评价内容实用,评价方法切实可行,相关数据信息可采集、可量化,便于操作。

对地方政府行政能力更准确真实的评价,有利于落实提高质量效益、打造高质量指标评价体系、建设质量强国、提升人民的质量“获得感”等相关规定,能够真正多方位地获取数据,了解地方政府的实际运作情况,为地方政府预算、治理、总结等各决策环节提供科学指导依据和必要借鉴。

二、意义 十八大以来,我国质量发展实践取得显著成效,中国质量事业砥砺前行,走过了不平凡的7年。

质量监测评价在政府监督中的重要作用不容小视。

尽管如此,中国的区域质量监测评价尚处于起步阶段,与发达国家差距显著,如何准确客观地监测、评价是促进质量发展的关键点。

标准化是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促进技术进步,改进产品质量,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的重要保障。

区域质量高标准化就是从政府测评的角度,促进上述目标的实现,以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

《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指南》的制定具有重大意义。

(一)质量监测评价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现实为质量工作带来了根本性变革和全新的挑战。

以往靠拼规模、拼速度的粗放式发展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新需求,只有提质增效、转型升级,才能从根本上改变经济发展模式。

事实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的核心是质量要求,只有加强质量监测,不断提高质量,才能让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达到更高的发展水平。

(二)质量监测评价是适应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的必然要求。

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方面,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很大程度是指对高质量的需要;另一方面质量供给的短板日益凸显。

这意味着,解决这个主要矛盾的突破口是质量。

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是质量工作的中心任务,要通过提升质量来改善供给,着力打造“中国品牌”,不仅满足国内消费需求,还能得到国外消费者的青睐,更深入地融入全球供给体系,实现更高质量的供需平衡。

(三)质量监测评价是实现我国生产方式转型升级的必然要求。

我国工业品总产量庞大,但质量基本上仍处于国际分工的中低端。

当前,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但传统优势逐步减弱,结构性矛盾逐步凸显,经济下行压力大,必须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和新旧动能转换,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历史上,许多发达国家在经济达到一定阶段时,把质量提升到战略层面,如美国颁布了《质量促进法案》,德国和日本实施了促进经济崛起的质量战略。

处于转型升级阶段的我国,也应着眼于质量,将提高质量和效益作为抓手,推动中国经济从中低端迈向中高端。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一、范围 《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指南》国家标准适用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各级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机构开展的本区域质量状况监测评价,监测范围覆盖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基础设施等与质量相关的各个领域。 二、主要技术内容 《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指南》国家标准在制定过程中,结合质量工作考核事项及全国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等先进经验,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质量监测评价原则、质量监测内容、质量评价方式、评价程序和评价结果及评价报告等内容。 (一)明确术语定义,界定工作范围 《指南》首先指明了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标准的适用范围,即适用于质量监测评价实施机构对本区域质量状况的监测评价。对标准中涉及的质量、指标体系、实施机构、质量监测、质量评价等术语进行定义。 (二)规定质量监测评价原则和内容 《指南》规定了质量监测评价的三个原则,即科学性、突出重点和可行性。《指南》进一步指出,质量监测对象为本区域质量状况,监测要素为主要从市场监管、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质量基础设施等领域的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两个方面进行监测,根据质量监测的目的和重点,确定监测评价指标,并赋予相应的权重,监测评价周期是持续监测,每半年或一年进行一次集中评价与分析。 (三)明确质量评价方式和评价程序 《指南》明确质量评价方式包括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评价和政府评价,明确开展区域质量监测评价应按照规范的监测评价过程进行,监测评价过程包括以下环节:确定监测评价范围、构建指标体系、确定监测评价方式、采集监测评价数据、数据处理。 (四)突出评价结果和报告,对质量工作持续改进 根据《指南》说明,需综合评定自我评价、第三方评价、社会监督评价、政府评价等方面的情况,将评价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依据监测数据及分析评价结果,形成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报告。根据区域质量监测评价结果,对质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的区域加大激励支持力度,对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区域实施质量督察,督察区域对监测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出改进建议,推动区域质量工作持续改进。 三、技术路线 为保障《区域质量监测评价指南》国家标准编制工作全面深入、科学有效,使《指南》在全国区域质量监测评价工作中起到示范带头作用,起草组将以科学严谨的态度编制本指南,采用多方评价方式最大化还原区域质量工作面貌,通过“大数据+互联网”的方式予以实证检验,通过综合分析、数据挖掘以及科学论证,力求公正合理、切合实际、客观准确,技术上严格按照“简化、优化、创新”原则及“四评定档”流程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