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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局南海预报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1195-T-418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4-30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环保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自然资源部(海洋)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警报标示符是公众了解预警信息的最基本表达方式,一个符号即代表了预警的内容、级别等全部信息,容易被公众认可和接受,因此被电视、网络、报纸等公众媒体、户外电子显示屏、警告牌等广泛使用。

灾害标示符的统一及普及在宣传、教育、科普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它有利于政府应急指挥指引群众识别灾害响应避险,特别在提升中小学生、社会公众的灾害意识方面,标示符形象生动,比单纯的文字预警信息更能发挥积极作用。

我国有很多灾害发布部门,被公众熟悉的中国气象局已经发布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的国家标准(GB/T 27962-2011),该标准给出了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图标的静态图形表示方法,已经被社会各界、气象服务机构等使用,且通过广泛宣传得到公众普遍认知。

一旦发生灾害,气象部门通过网站、媒体等多种方式悬挂预警信号图标,达到引起重视的效果和作用。

其实,我国受海洋灾害影响严重,特别是近年的天鸽(1713号)、山竹(1822号)等带来的风暴潮、海浪灾害非常严重,影响很大,社会各界及政府关注度都非常高。

目前试行的由原国家海洋局预报减灾司印发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仅在局内预报机构使用,但在社会各界应用比较混乱,尤其是目前的网络、自媒体、电视媒体等领域传播极广,海洋灾害标示符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对社会公众来说,无法直观和快速的识别,极大影响群众及时做好灾害防御准备。

发布统一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作为国家标准的需求迫切。

编制本标准,旨在规范海洋预警报标示符的图标构成及使用,如能颁布实施可大大增强海洋预警部门发布海洋警报的权威性,有效避免公众混淆,有利于海洋预警知识的宣传教育、预警知识普及推广,增强公众防灾减灾能力。

进而达到规范海洋预警报发布与传播,防御和减轻海洋灾害以及海上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

项目起草单位的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经过九年的不断探索,已经在海洋行业广泛试用并得到同行业的认可,也发挥了良好效果,尽快立项,有利于海洋预警发布和传播更加规范。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将规定海浪、海啸、风暴潮、海冰、赤潮、海水低温、咸潮七类较为常见的海洋灾害预警信号图标的符号、中英文名称和具体使用说明等。我国管辖范围内各级海洋预报机构、政府部门、科研院所、学校、社会团体、旅游景区和公众媒体等发布或传播海洋预警信号,应遵守本标准。 拟订海洋预警报标示符的等级和颜色: (1)根据原国家海洋局颁布的《风暴潮、海浪、海啸和海冰灾害应急预案》、《赤潮灾害应急预案》(国海环字【2009】443号文)、《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洋环境预报技术导则》(海预减字【2017】17号文)中规定的四级标准。本项目拟制定海浪、海啸、风暴潮、海冰、赤潮的I级(红色)、II级(橙色)、III级(黄色)及IV级(蓝色)警报标示符,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全国海洋预报机构灾害发布流程,增加“白色”表示发布“消息”。 (2)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粤府办〔2011〕38号),省防总成员单位职责要求原国家海洋局南海分局承担“海水低温预警报”工作。考虑到“海水低温”预警是地方应急预案的要求内容,本项目拟制定海水低温预警标示符。 (3)根据《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15号)规定的海洋预报内容包括了“咸潮入侵”灾害。上海、杭州、中山等多个城市已经制定了抗咸工作应急预案。该项目拟制定咸潮预警标示符。 3、拟订海洋预警报标示符的图案:根据上述七种预警标示符中的名称、等级、颜色确定具体图案。规定海洋灾害预警报标示符为统一的整体,四个部分构成,中文名称、英文名称、灾害图样、灾害级别。 4、规定海洋预警报标示符的长宽比。 与其它灾害预警报标示符有显著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