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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安全技术 电信领域大数据安全防护实现指南》由 TC260(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公安部第三研究所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621-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4-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4-20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4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40 字符集和信息编码
归口单位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国家“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实施国家大数据战略。

经过几年发展,大数据在政务、金融、交通、电信与互联网等诸多领域发展迅速,为社会带来巨大的价值。

电信领域重点运营着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电信网络几乎承载着全民身份信息、通信记录及敏感通信内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及网络运行数据、关键电信及互联网类业务数据等大数据资产,直接关系着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民隐私。

电信网络目前由于多级分散式大数据中心框架、开源大数据生态系统部署、5G边缘计算、SDN\NFV、IPv6等新型网络环境带来新的数据安全及隐私风险,在电信数据资产管理、DPI数据采集还原、数据资源多方存储、数据开放共享、数据溯源定责、数据业务安全、平台系统防护等多方面均存在突出安全问题,有待针对关键安全风险提出统一的大数据系统及应用安全防护方法与管控指南,指导产业链各方开展安全管控与技术手段建设评估。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本标准提出了适用于电信领域体现电信行业特点的大数据安全实现参考框架、大数据平台系统及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实现方法、大数据安全分类分级与差异化保护方法。 主要技术内容:1、系统化分析识别电信领域大数据系统及业务应用的安全风险;2、提出电信领域大数据安全实现参考框架;3、提出电信领域大数据平台系统安全防护方法,涵盖大数据相关平台系统安全规划、建设、运行及系统软件安全配置与加固方法;4、提出电信领域大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实现方法,涵盖大数据采集、传输、存储、使用、共享、销毁等管控措施;5、提出电信领域数据安全分类分级的实施原则与分级保护方法,指导电信领域网络运营者进行差异化的大数据安全防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