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危险废物鉴别标准 通则》由 467(生态环境部)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
本标准规定了危险废物的鉴别程序和鉴别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任何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 本标准适用于液态废物的鉴别;但不适用于排入水体的废水的鉴别。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废物鉴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