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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金融服务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由 TC180(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684-T-320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2-26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3-11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6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60 金融、银行、货币体系、保险
归口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人民银行

起草单位

采标情况

本标准等同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7442:2019。

采标中文名称:金融服务 全球法人识别编码。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定义了无歧义的全球法人识别编码(LEI)方案的最少组成元素,以用于识别与任何金融交易相关的法人机构。 术语“法人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法律上或财务上对金融交易的履行负有责任的唯一方,或具有独立签订法律合同的法定权利的唯一方,无论其是否成立或以其他方式构成(例如信托、合伙、契约)。“法人机构”这一概念不包括自然人,但可以是政府组织、超国家组织和以商业身份行事的个人。 LEI是为自动化处理而设计的。适宜时,也可以方便地用于其他介质的信息交换(例如纸张文件交换)。 注:有资格获取LET编码的法人机构包括但不限于: —— 所有金融中介机构; —— 银行和金融公司; —— 为其他资本结构发行权益性证券、债权证券或其他证券的所有机构; —— 交易所上市的所有机构; —— 所有交易股票或债务的机构、投资工具,包括共同基金、养老基金和作为公司机构或集体投资协议组成的另类投资工具(包括伞型基金以及伞型结构下的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等);金融监管机构及其关联公司、子公司和控股公司管辖的所有机构; —— 独自经营者(作为个人以商业身份行事的示例); —— 金融交易对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