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由 451(国家体育总局)提出 。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器材装备中心 。
97 家用和商用设备、文娱、体育 |
97.220 运动设备和设施 |
97.220.40 室外和水上运动设备 |
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是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实施的重要基础保障,室外健身器材是重要的载体之一,也是群众获得健身服务最为直接的、普惠的获得渠道。
群众开展健身活动首要考虑的是器材自身安全性,其次是能否达到健身的效果,而作为运动本身,器材能否实现科学锻炼也是安全性的前提。
因此,本次修订工作的目的在集中解决2011版标准中需进一步完善的安全要求,更多将突出器材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性要素的控制。
加快推进体育强国建设,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必须对全民健身工程器材实现全面升级,满足多样化群众健身需求。
在全民健身上升为国家战略,把体育产业作为绿色产业、朝阳产业培育扶持的当下。
GB 19272-2011《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 通用要求》标准已接近8个年头了,已经无法满足体育对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无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健身健康生活方式的需要。
急需对标需求对标准进行修订,以满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发展要求。
本标准的范围:室外健身器材和活动场地。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室外健身器材(以下简称“器材”)和场地的术语和定义、安全要求和检验方法。 其中安全要求重点关注:人体运动学、材料、有害物质限量和电气等基本安全、载荷安全、结构安全、安装安全、场地安全、使用安全等六大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