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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由 TC502(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务院国资委

主要起草单位 职业经理研究中心北京师范大学心理学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企业研究所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恒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交流中心北京职业经理人协会珠海市职业经理人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337-T-448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8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12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6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40.03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40 词汇
01.040.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词汇)
归口单位
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务院国资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是2011年发布并实施的。

标准发布后得到了广泛的宣传和应用。

随着社会的发展,职业经理人工作情况又有了新的变化。

自2011年以来,党和政府对职业经理人工作又相继出台多个文件。

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提出:“进一步完善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市场化选聘、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相结合的有效途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

《国务院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推行混合所有制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建立国有企业职业经理人制度”。

中共中央印发的《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研究制定在国有企业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指导意见”。

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提出:“有序推进职业经理人制度建设,逐步扩大职业经理人队伍”。

2018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建立社会化的职业经理人评价制度”。

除了社会宏观层面的职业经理人工作的开展,职业经理人工作逐步向企业微观层面进行推进。

为了更好地适应新的发展形势,需要对《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的内容不断修订完善,也需要对新出现的术语进行准确界定。

因此,需要对《职业经理人相关术语》进行重新修订。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适用于企业职业经理人考试测评和培训等相关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职业经理人相关的基础术语、考试测评术语和培训术语等。 本标准与原标准相比,除编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1.修改了“职业经理”的有关内容(见2.4,2011版的2.4); 2.修改了“企业家”的有关内容(见2.7,2011版的2.7); 3.修改了“能力”的英文翻译:“capacity”和“capability”(见2.11、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2011版的2.11、2.14、2.15、2.16、2.17、2.18、2.19、2.20、2.21、2.22、2.23、2.24、2.25、2.26、2.27、2.28); 4.增加了“职业经理人制度”的术语及定义(见2.29); 5.增加了“学习能力”的术语及定义(见2.30); 6.修改了“考评组织机构”的有关内容(见3.8,2011版的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