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激光器和激光相关设备 激光装置 文件基本要求》由 TC103(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03SC6(全国光学和光子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子光学系统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科学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 。
| 31 电子学 |
| 31.260 光电子学、激光设备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1252-2013。
采标中文名称:激光器和激光相关设备 激光装置 文件基本要求。
激光是20世纪以来,继原子能、计算机、半导体之后,人类的又一重大发明,被称为“最快的刀”、“最准的尺”、“最亮的光”和“奇异的激光”。
以激光器为基础的激光产业在全球发展发展迅猛,现在已广泛应用于工业生产、通讯、信息处理、医疗卫生、军事、文化教育以及科研等方面。
据统计,从高端的光纤到常见的条形码扫描仪,每年和激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价值高达上万亿美元。
得益于应用市场的不断拓展,中国激光产业也逐渐驶入高速发展期,在工业、信息、医用和科研领域的激光设备市场销售额不断攀升。
虽然国内激光设备生产厂家众多,但目前在激光产品的文件要求方面尚无统一标准。
本标准规范了激光系统、激光设备、激光单元等激光产品的一般技术要求、为用户提供的信息、标志标识等方面的文件要求。
在规范激光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的产品文件的同时,也为用户选择及使用产品提供方便。
本标准的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激光产品的文件,标记和标签的要求。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激光产品的术语和定义、一般要求、光束输出特性、能源供应、环境条件、机械部件和接口、安全性、为用户提供的使用安装调试维护等相关信息、标记和标签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