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村户厕建设与改造规范》由 424-37(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 91.040 建筑物 |
| 91.040.99 其他建筑物 |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
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要统筹农村改水改厕和垃圾处理。
2013、2014、2015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调研时多次提出,“要来个‘厕所革命’,让农村群众用上卫生的厕所”。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将厕所粪污治理作为“五大”重点任务之一,并提出要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厕所革命。
到2020年实现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85%,2030年实现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指出,要实施“厕所革命”,结合各地实际普及不同类型的卫生厕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面开展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这充分体现了国家对农村改厕工作的重视。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具有标志性意义。
在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中,约40%的人口是因病致贫,而饮水不安全、如厕条件差、环境不卫生是引发疾病的重要原因。
所谓“物质文明看厨房,精神文明看茅房”,不洁厕所反应了当前农民的生活状态,是我国农村环境卫生的一大短板。
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改厕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突破口,其地位和作用越加凸显。
通过推动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可以有效遏制重点传染病的发生,降低肝炎、霍乱、痢疾等主要消化道传染病发病率,减少消化道寄生虫病感染率,提高群众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同时也是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工作内容。
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工作缺少关键标准支撑。
在现有的标准体系中,国家层面仅有有GB?19379-2012《农村户厕卫生规范》、GB?7959-2012《粪便无害化卫生要求》两项国家标准,内容主要侧重在对户厕卫生条件、粪便处理效果等内容提出要求,对当前全国范围内容大范围推广的农村户厕改造相关的厕具产品设计、质量要求、建设施工、质量验收等内容均未涉及。
从而造成全国农村改厕涉及的厕具选择、施工建设、质量验收等工作“无标可依”,对农村户厕改造的进度、质量造成一定的影响。
标准化是推进农村户厕改造的重要技术依据。
改厕涉及全国亿万农村居民,改厕单个工程量小,总体工程量大,改造工作程序、技术基本相同,具备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条件。
在此背景下,研制《农村户厕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家标准,对改厕涉及的厕屋构造设计、改厕类型选择、卫生洁具质量要求、环境卫生要求、化粪池、贮粪池等内容进行统一标准规范,可以实现户厕改造统一化、标准化、规范化的大面积推广建造。
前期,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研制了DB37/T 2792 《一体式三格化粪池》系列四项改厕标准,内容涉及厕具质量、施工建造级验收等,指导了山东省1000万户农村户厕改造,效果显著。
此外,牵头承担了国家标准委2018年度城乡统筹领域标准化项目《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重要标准前期研究》,对农村卫生户厕的建设和改造工作积累了一定的研究基础,具备了编制国家标准的研究条件。
在此基础上,研制《农村户厕建设与改造规范》国家标准,对六种类型卫生厕所的建设与改造相关的内容进行标准规范,制定统一的指导性材料,旨在为我国深入开展的“厕所革命”工作提供统一、科学、可操作的标准依据,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的技术支撑。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改厕工作普遍采用的三格化粪池厕所、双瓮漏斗式厕所、三联通沼气池厕所、粪尿分集式厕所、双坑交替式厕所和具有完整上下水道系统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水冲式厕所等六种类型无害化卫生厕所的新建或改建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设计要求:主要包括厕屋的选址、构造设计、防火、防滑及卫生要求;便器、冲水设备、化粪池等的构造设计要求及产品质量要求;旱厕、水冲厕的给排水要求、防冻要求等。 环境卫生要求: 主要包括粪渣、粪皮、沉渣的无害化处理及堆肥、排放、农业施肥及消毒技术等内容。 建设要求:主要包括施工队伍要求、土方工程、厕具安装调试、防腐、防漏等内容。 质量验收:主要包括验收程序、验收指标、改造质量判断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