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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村务监督工作指南》由 424-3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武义县人民政府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浙江省民政厅福建省标准化研究院宁海县乡村治理标准研究所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476-T-4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2-2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1.020
01 综合、术语学、标准化、文献
01.020 术语学(原则和协调配合)
归口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执行单位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管部门
市场监管总局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村务监督体系、监督形式、监督内容与要求、监督结果反馈与应用,适用于村务监督的运行和管理。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村务监督体系、主要监督形式、监督内容与要求、监督结果反馈与应用四部分。 其中,村务监督体系明确了要建立由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基层网格、议事协商等其它自治组织以及党员、群众等广泛参与的村务监督体系。同时 规范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建立,成员的产生与退出的相关要求及程序。 主要监督形式包括村干部自我监督、村民直接监督、村务监督 委员会监督以及党政部门监督、媒体监督等其它监督。同时细化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行监督的工作方式。 监督内容与要求中,明确了等村务决策、村务公开、村级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村工程建设、惠农政策措施落实、村规民约制定与实施、乡风文明、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村“两委”履职情况等主要监督内容,并通过较通俗的语言及流程图等形式,规定了监督事项中的重点环节及流程要求。 监督结果反馈与应用中,明确了对意见建议的处理及结果反馈的形式与要求。

行地标转化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T 2210-2019《村务监督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