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农村易腐垃圾太阳能辅助堆肥处理技术规范》由 424-3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浙江省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大学环境与资源学院 、江苏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省金华市金东区政府 、安吉县美丽乡村标准研究中心 、浙江联运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传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030 废物 |
| 13.030.10 固态废物 |
本标准适用于乡镇、行政村生活垃圾的减量化处理,其他区域参照执行。 标准对易腐垃圾的收集与运输、选址要求、处理单元设计、预处理、输送进料,堆肥发酵、出料筛分、污染防治、产品检测与质量控制,配套工程,运行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要求;提出了三种适用农村易腐垃圾太阳能辅助堆肥处理实用工艺,并对处理单元设计、发酵过程、污染控制、质量检测与质量控制等规范要素作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