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技术导则》由 332(水利部)归口 ,主管部门为水利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
小水电是重要的民生基础设施和清洁可再生能源,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小水电工作。
2014年,国务院公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中提出了“节约、清洁、安全”的能源发展六字战略方针,要求以清洁高效的方式开发能源。
2016年初,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发展绿色小水电”,开始重视小水电的生态建设工作。
随后于同年,水利部先后发布了《农村水电增容扩容改造河流生态修复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在2020年年底前建立绿色小水电标准体系和管理制度的要求,并对农村小水电开发导致的减脱水河段生态变化提出生态修复指导和生态流量确定意见。
2019年,水利部又对绿色小水电的创建工作做出最新指示,要开展生态流量监测监控,推动生态调度运行,并将生态流量管理纳入日常运行管理中,切实保障生态流量。
因此,党中央和水利部高度重视日益重视发挥小水电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并对生态流量提出明确要求。
因此,小水电生态流量确定技术导则是开展绿色小水电的基础工作,可为推进绿色小水电发展提供技术指导。
生态流量是河流生态系统结构和功能的主要决定性因素。
相对发达国家,我国生态流量研究与应用工作起步较晚,技术体系也相对较为缺乏。
尽管我国先后制定了《河湖生态需评估导则》、《河湖生态环境需水计算规范》、《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等技术指南,但是这些文件针对性不强、较为原则且计算过程过于单一,仅在部分地区适用性较好,不利于管理与实施。
此外,水利部组织编制的《小型水电站下游河道减脱水防治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中虽然提及到小水电生态流量的计算,但计算方法简单,对生态保护目标的考虑也较不系统全面。
这些导致小水电的生态流量评估工作出现依据不足,难以科学实施和管理的现象,不利于我国绿色小水电工作的推进。
因此,急需制订小型水电站生态流量确定技术导则。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水电的规模(装机容量不超过5万kW的水力发电站)资料分析与野外调查、生态环境状况与保护目标分析、生态流量评估工作,本标准适用于装机容量不超过5万kW的水力发电站的小水电站生态流量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