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由 524(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国网电动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南瑞集团有限公司 、许继电源有限公司 、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特锐德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 43 道路车辆工程 |
| 43.040 道路车辆装置 |
| 43.040.99 其他道路车辆装置 |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汽车保有量持续攀升,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尤其是纯电动汽车,以实现我国交通能源的清洁替代和可持续发展,对减少尾气排放,保障能源安全、促进节能减排、防治大气污染、推动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具有重要意义。
2015年12月28日,国家五部委联合发布了我国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充电接口、通信协议的5项核心国家标准,其中GB/T 18487.1是传导充电的基础性标准,从系统、安全、互操作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全面的要求。
标准落地实施至今,中电联组织了三期电动汽车充电互操作性测试活动,进一步验证了标准技术指标的科学性,促进车桩安全可靠充电。
随着充电技术不断创新进步,大功率充电、自动连接充电、小功率充电等新兴技术和应用需求,需要将这些新的充电模式、新的充电连接方式等补充进标准中,使之适应技术和市场的发展,支持更科学的充电方式,同时结合目前标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满足新充电需求和新的设计要求,如预约充电、充放电、热管理等功能,因此特申请GB/T 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 第1部分:通用要求 》标准修订。
GB/T 18487的本部分规定了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分类、通用要求、通信、电击防护、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之间的连接、车辆接口和供电接口的特殊要求、供电设备结构要求、性能要求、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急停、使用条件、维修和标识及说明。 本部分适用于为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充电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包括交流充电桩、非车载充电机、电动汽车充电用连接装置等,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 适用于本部分的电动汽车应包括插入式混合动力道路车辆(PHEV),其从车载可再生储能系统(RESS)获得全部或部分能量。 本部分也适用于从现场储能系统(如缓冲蓄电池组等)获得能量的电动汽车供电设备。 在如下特殊条件下,电动汽车供电设备应增加附加功能: 1)电动汽车供电设备位于危险区,该区域存在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燃料或其他可燃或爆炸性物质; 2)电动汽车供电设备设计安装于海拔2000米以上。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电磁兼容要求参考GB/T 18487.2。 本部分不适用于与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维护相关的安全要求,不适用于ISO 17409规定的车载充电设备,也不适用于无轨电车、铁路车辆、工业车辆和主要用于非道路车辆的供电设备。 正文部分包括: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分类 5 充电系统通用要求 6 通信 7 电击防护 8 电动汽车和供电设备之间的连接 101 适配器 9 电缆组件要求 10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结构要求 11 电动汽车供电设备性能要求 12 过载保护和短路保护 13 急停 14 使用条件 15 维修 16 标识和说明 附录包括以下方面: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交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 附录B(规范性附录)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 附录C(资料性附录)直流充电的车辆接口锁止装置示例 附录D(规范性附录)采用自动连接耦合器的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 附录E(规范性附录)采用液冷措施的充电连接装置的大功率直流充电控制导引电路与控制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