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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 业务通用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赛西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航天智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机生产力促进中心浙江大学山东工业技术研究院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12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99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99 信息技术在其他领域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在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大背景下,企业市场竞争形态也已经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竞争,发展演变为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

而国内供应链本身发展较晚,许多制造企业乃至行业在供应链协同方面还几乎都是空白,在信息化方面,还基本停留在ERP、生产制造等内部管理系统。

随着智能制造时代的到来,制造业需要将整个价值链融合在产品周期中进行组织和管理,并将商业模式、上下游服务和组织工作重新串联起来,形成有机协同的整体,需要制定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业务通用要求标准。

本标准针对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所面临的问题,制定《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 业务通用要求》标准,规定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过程中协同计划、协同采购、协同生产、协同物流和协同服务业务流程,优化供应链协同制造各个环节,指导企业改进制造流程,对企业降本增效有极大的促进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业务流程和业务交互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供应链网络协同制造业务流程和业务交互的设计、开发和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