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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智能制造 机器视觉在线检测 运维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西安交通大学清华大学上海文什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英飞凌科技(无锡)有限公司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株洲中车时代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12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4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25.040.40 工业过程的测量和控制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最新报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

制造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开展智能检测标准研制对于提升我国制造业产品质量有积极推动作用。

2016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中指出,智能检测装备是智能制造装备创新发展重点的关键技术装备之一。

2017年7月8日,国务院印发《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指出“推动人工智能与各行业融合创新,在制造、农业、物流等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点示范”。

机器视觉检测是人工智能推进制造业智能化升级的重要应用。

面向制造的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具有功能全面、自动化程度高、连续性好、精度高、灵活性好、易于集成等优点。

随着智能制造建设的深入,机器视觉系统检测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制造企业的检测手段,机器视觉检测设备/系统的运维工作一方面是保障设备/系统正常运行的常规操作,另一方面也成为制约用户企业进一步智能发展的瓶颈。

当前制造企业普遍对基于机器视觉系统检测的运维内涵认识不清晰,对于如何进行机器视觉系统检测的各项指标、机器视觉系统检测的流程和步骤、发展路径等依然十分模糊,急需指导。

标准化工作是机器视觉在线检测运维工作的技术基础,是开展机器视觉在线检测运维活动时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贯穿开展机器视觉系统检测的检测过程中。

制定机器视觉在线检测运维要求对制造企业部署机器视觉在线检测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制造领域中机器视觉在线检测的运行维护通用要求、现场运维要求、远程运维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面向制造的机器视觉检测系统,可指导企业部署机器视觉检测系统的运维工作,提供与第三方机构或设备/系统供应商沟通明确的各项运维指标,形成规范化的运维体系架构。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人员要求、过程要求、技术要求、资源要求、现场运维和远程运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