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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项目《面向智能制造系统集成的服务 通用要求》由 339-1(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归口 ,主管部门为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安徽巨一自动化装备有限公司西安交通大学上海宝钢工业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华制智能制造技术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20202872-T-33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20-08-07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25.040
25 机械制造
25.040 工业自动化系统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针对人员、技术、资源和过程等关键指标,在整个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全生命周期内,提出通用要求和服务规范。以此来满足供应商在提供规划、设计、实施、交付和服务等方面需要满足的基本要求。 主要集成通用要求及服务规范内容包括: 1、咨询规划; (1)通用要求; (2)规划设计; (3)集成资源配置; (4)集成风险控制。 2、方案设计; (1)通用要求; (2)数据资源整合; (3)工艺库设计; (4)虚拟工厂集成设计; (5)业务管理集成设计; (6)生产过程集成设计; (7)设备集成设计。 3、项目实施; (1)通用要求; (2)总体实施管理; (3)系统二次开发管理; (4)虚拟工厂集成实施; (5)业务管理集成实施; (6)生产过程集成实施; (7)设备集成实施。 4、项目交付; (1)通用要求; (2)交付资料管理; 5、售后服务。 (1)通用要求; (2)系统远程运维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