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管理 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由 424-cnis(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归口 ,主管部门为市场监管总局。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100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 |
| 03.100.01 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综合 |
本标准拟规定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角度对申请或被邀请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开展合规尽职调查和程序和要求,对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经营进行监视、评估、处置、记录、报告、沟通和培训等的程序、内容和要求,以及经营者合规管理方案的内容和编写要求。本标准适用于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从消费者权益保护角度对申请或被邀请入驻平台的经营者的合规尽职调查,以及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经营者持续合规的管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包括: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申请或被邀请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分级管理的指导和建议;电子商务经营者对申请或被邀请入驻平台的经营者开展合规尽职调查的程序和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合规管理方案的内容和编写要求;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对平台内电子商务经营者的监视、评价和结果处置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