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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第4部分:能源品种采集规范》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9(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技术与可持续发展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节能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节能环保集团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云南省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青岛高校信息产业有限公司贵州黔信数据有限公司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13260-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1-08-24
公示开始日期
2021-02-09
公示截止日期
2021-02-2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02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020 信息技术(IT)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信息技术与可持续发展分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推广建设工作方案》(发改环资〔2017〕1711号),要求在“十三五”末期,基本建成覆盖各省、重点用能单位的能耗在线监测系统。

在线监测系统采用“国家平台+省级平台+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的架构,用能单位端能耗监测数据上传到省级平台,再由省级平台上传至国家平台。

本部分为系列标准第4部分,将着重解决地方开展省级系统和重点用能单位接入端系统建设时,由于存在着用能单位自建系统、集成单位代表或节能服务企业建设等多家建设单位,由于缺少统一的能源品种的采集要求与采集方式,造成上下级系统间能源消耗种类与数据的不一致,系统之间无法有效对接,业务之间无法协同。

为此,拟制定本部分规范,将严格规定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品种数据的采集要求、采集方式等。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规范规定了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品种数据的采集数据、采集方式等,适用于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设计、开发、运行、验收和能源品种数据的采集。具体内容如下: 1、 数据分类与采集项: 根据能源形态和计量方式,重点用能能耗在线监测系统能源品种包括电力、热力、固态能源、气态能源、液态能源等五类。为获得重点用能单位各类能源消费量、产出量或外供量等数据,应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数据进行采集,包括相关电气量、热工量等,应符合各行业能耗在线监测数据采集指南的规定。 2、 能源数据采集: 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相关数据的采集工作,应遵循准确、完整、真实的原则。采集途径优先级别由高到低分别有管理信息系统、生产监控管理系统、生产过程控制系统、现场仪表、手工填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