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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功能、残疾、健康分类的康复组合评定》由 TC148(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康复医学科广东省康复与养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山大学护理学院深圳市第六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广东三九脑科医院康复评估中心厦门第五医院康复医学科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康复医学科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5087-T-31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2-24
申报日期
2019-07-1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180.01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180 残障人员用设备
11.180.01 残障人员用设备综合
归口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残疾人康复和专用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民政部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目的:本项目旨在制定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的康复组合(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Functioning, Disability and Health--Rehabilitation Set, ICF-RS)评定的中国国家标准,并利用ICF-RS中国国家标准对国内不同疾病人群进行功能评定、指导治疗和干预,从国家层面收集各级医院不同患者人群的功能信息,作为国家医疗服务质量控制体系的重要评定工具和预测预后指标。

意义:ICF康复组合(ICF-RS)是WHO与ICF研究中心合作研发,用于评定临床不同疾病人群的功能状况。

由于国内目前缺乏具体的临床评定标准,临床应用ICF-RS时难以保证结果的一致性和评定质量,从而制约了其临床普及,也不能体现其真正的价值。

因此,ICF-RS评定量化标准的研制促进了ICF-RS使用中的标准化、透明化。

而其作为功能评定工具对收集患者功能数据,评价康复医疗和护理效果,构建我国康复质量评价体系有着积极的意义和价值。

本标准可以作为国家标准指导临床医务人员正确使用ICF-RS。

通过ICF-RS在国内临床不同等级医院、不同对象中的标准化使用,其评定结果将有助于我国不同疾病人群功能水平数据共享平台的建设,并对临床治疗效果和经济效益进行评价。

ICF-RS评定国家标准的编制对于促进ICF-RS的临床运用、加快康复标准化体系的构建、促进康复信息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和不同机构中无障碍地交流都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加快在大数据时代全球化信息共享、促进国际交流和合作也有重要价值。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适用范围: 1.主要供各级医疗机构临床学科针对患者功能与健康状况评定使用; 2.由于此标准通俗易通,可操作性强,也适合于残联、民政等与疾病和养老有关机构的功能评定。 主要技术内容: 1.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临床简单检查的方式,采集被调查对象的数据信息,再经过统计学分析,得出本标准的规范化操作指南,供临床推广应用。 2.与传统的评定工具相比,ICF-RS的评定是通过ICF类目和限定值实现。 评定者首先需要了解ICF类目的定义,然后使用ICF标配的5级限定值进行评定(0=没有问题,1=轻度问题,2=中度问题,3=重度问题,4=完全问题)。信息来源包括病历、问卷调查、临床检查和医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