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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微电网技术规定》由 TC564(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3854-T-524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11-19
申报日期
2019-07-12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8-1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8-3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29.240
29 电气工程
29.240 输电网和配电网
归口单位
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微电网与分布式电源并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微电网的建设和发展,提出量化发展目标并陆续出台相关扶持政策。

《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明确提出推进以可再生能源为主、分布式电源多元互补的新能源微电网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2017年5月,国家发改委和能源局联合发布首批28个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名单;2017年9月,国家发改委印发《推进并网型微电网建设试行办法》。

我国微电网的建设和发展,已由早期的试验示范转为现在的积极推进和政府倡导。

“十三五”期间,我国将迎来微电网产业快速发展的时期。

微电网是分布式电源、就地负荷以及保护、控制等组成的小而全的系统,按照其与大电网的连接关系,微电网可分为并网型微电网和独立型微电网。

不同于分散接入公共电网的分布式电源,微电网是一个具有自平衡能力的自治可控系统。

按照应用场景,微电网可分为社区/公用事业微电网、校园微电网、海岛微电网、偏远微电网以及军事微电网。

微电网兼具电源和负荷的特性,运行模式多样。

国家层面,虽相继发布了包括《微电网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微电网接入配电网测试规范》、《微电网接入配电网运行控制规范》、《微电网接入配电网系统调试与验收规范》等标准,但缺少微电网作为一个相对独立可控整体在系统层面应满足技术要求方面的标准。

为便于军、民互用互通,有必要从国家层面就包括军事微电网在内的微电网应满足的通用通用技术要求进行规定,切实规范和指导微电网项目的建设和发展。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微电网在供电电能质量、频率控制、电压调节、继电保护配置、防雷与接地、信息通信、黑启动等方面应满足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交流微电网,包括独立型交流微电网以及接入35kV及以下电压等级配电网的并网型交流微电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