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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净水机水效限定值及水效等级》由 469(国家标准委)提出,委托TC442(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54-Q-469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2-12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0-11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10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91.140.70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91.140 建筑物中的设施
91.140.70 卫生设备
提出部门
国家标准委
技术委员会
全国节水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涉及的产品清单

净水机及其配套装置。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净水机的水效限定值、节水评价值、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市政自来水或其他集中式供水为原水的饮用水处理装置。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净水机用水效率限定值、用水效率等级,纳滤净水机相应条件下的脱盐率。

强制理由:为能效标识制度的延伸,水效标识制度在国际上如澳洲取得了良好的社会、环保及经济效益,在我国即将实施的水效标识制度,其相应的水效标准中用水效率限定值、节水评价值、用水效率等级实施强制,将大大促进我国用水产品的用水效率,对于家用净水器市场,也需考虑到其水效率标准,规范行业标准,诱导其良性发展。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作为实施水效标识制度的技术依据,《水效标识管理办法》中明确提出依据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产品水效检测,确定产品水效等级。 同时在《国家节水行动方案》《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中都明确提出要完善产品水效强制性国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