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项目《智能制造评价指数》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机械工业自动化研究所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公司第七一四研究所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北京矿冶研究总院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北京首钢自动化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茂名分公司青岛海尔工业智能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和利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石化盈科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上海明匠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浙江中控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江苏极熵物联科技有限公司郑州郑大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亮风台(上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赛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青岛酷特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研祥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第一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容知日新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清华大学天津大学同济大学北京科技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20202787-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2020-08-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1-21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35.240.50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35.240.50 信息技术在工业中的应用
归口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智能制造评价指数的框架、指标说明和指标权重。本标准适用于制造企业、制造领域各行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重点经济区域主管部门进行企业智能制造水平的评价工作。 主要技术内容: 智能制造评价指数框架包括制造过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三大类一级指标。制造过程提出了智能制造实施过程中所需要达到的基础保障和业务优化等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设计、生产、物流、销售、服务;经济效益提出了智能制造实施后对企业直接产生的效益效果方面的二级指标,包括生产效率提高运营成本降低、产品研制周期缩短、能力利用提高以及产品不良品降低;社会效益类提出了企业智能制造能力提升后对行业、对社会产生的带动作用,包括示范效应和创新能力。 规定了智能制造评价指数的权重和评分方法,对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规定了不同权重,规定了分数计算方法:企业得分=∑一级指标得分,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得分×二级指标权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