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卫星导航定位探空系统 探空仪》由 TC507(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气象局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气象局气象探测中心国防科技大学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2593-T-416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8-07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4-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4-20
标准类别
产品
国际标准分类号
07.060
07 数学、自然科学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归口单位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气象仪器与观测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气象局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探空系统是气象综合观测系统的基本组成部分之一,是当前高空大气垂直气象要素的核心观测手段,通常观测要素包括气温、湿度、气压和风,当前伴随高空气象观测的需求的不断扩大,天气预报、气候变化监测、大气成分检测和国防军事应用均对探空系统提出了需求。

伴随电子技术、传感器技术、通信技术和卫星导航技术的进步,探空系统的技术体制改革和进步已成为军事和民用部门均十分关注的问题。

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为目前国际主流先进探空仪,其在空间定位和测风方面的优秀性能被各国气象部门的普遍认可,我国军民主要探空用户在现代化实施目标和综合发展规划中,均已将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定位为下一代业务探空仪器。

近年来,高空探测仪器研制单位在中国气象局组织下开展了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的研制,目前已进入定型测试评估和业务应用阶段,国内多家高空探测仪器研制单位均有开展本仪器的研制生产意向。

本标准制定的目的是面向基于全球卫星导航系统、测速技术的新一代探空的研制生产、应用列装需求,明确该仪器的设计、生产的技术要求,产品检验测试方法和检验规则及产品标志、包装要求和储存、运输条件等。

本标准的制定,将规范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的探测性能和稳定、可靠性,为提升我国高空气象、气候探测能力,减小我国与气象探测技术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奠定基础,是军民用户气象现代化实施的必要环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针对“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的产品设计、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等要求和方法制定。 本标准以国家标准的形式,对卫星导航定位探空仪的内容制定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适用范围。 2)引用文件。 2)要求:包括探空仪组成、功能、外观和结构要求、测量性能(温度测量范围及允许误差、气压测量范围及允许误差、相对湿度测量范围及允许误差、定位位置水平及垂直位置误差、移动速度测量误差)、信号编码及调制发射性能(发射功率、发射频率、调制方式、发射谱宽、载波频率稳定度、调制速率)、电池组、采样频率、可靠性(包括储存可靠性和施放可靠性)、环境适应性(温度、湿热、气压、淋雨、振动、运输)、动态测试等。 3)检验方法:与要求的条款相对应,逐条制定检验方法。其中,对于整体性能和功能给出具体的测试和操作步骤;对于测量性能,规定采用的标准器,测试设备,测试点,数据采集、处理方法和结果评定等;对于可靠性,规定了探空仪采用动态施放的方法测试及失效率指标;对于动态测测试,给出了与业务探空仪进行同球施放比对的检验方法和合格判据。 4)检验规则:为研制单位生产验收和用户测试验收提供相关质量保障规定,内容包括检验分类、检验责任、合格责任、检验条件、检验中断处理、鉴定检验(检验时机、检验顺序、抽样方案、合格判据)、质量一致性检验(检验分组、逐批检验、周期检验、检验项目和顺序、缺陷分类和判定、合格判据)。 由于探空仪属于消耗品,产量较大,检验分类包括鉴定(定型)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再分为A、B、C、D四组,并制定各组的检验项目、抽样方法、合格判据、样品处理等。 5) 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的要求:明确标志和包装的内容和方法,提出产品运输和贮存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