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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民用飞机维修技术数据规范》由 TC435(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上海飞机客户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上海飞机设计研究院中航西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直升机研究所中航通飞华南飞机工业有限公司珠海中航通用飞机客户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航空工业哈尔滨飞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航空工业第一飞机设计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305-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申报日期
2019-05-31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2
标准类别
方法
国际标准分类号
49.100
49 航空器和航天器工程
49.100 地面服务和维修设备
归口单位
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航空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民机维修技术数据是航空运输价值链中重要的一部分,其安全性、经济性及稳定性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客户感受。

在民机产品研制和民机产品提供过程中,维修技术数据面临以下问题: a) 维修技术数据专业覆盖面广,数据量大,数据内容重复性高,涉及编写人员多,多专业多人同时开展编写工作时存在维修技术数据的编写重复率及错误率高的现象; b) 维修技术数据在飞机全寿命周期内涉及的过程众多,且数据内容构型要持续跟踪设计构型,中间环节实施中往往存在各专业间工作要求的不统一的现象,造成维修技术数据错误率高; c) 基于数字化编制的需求,维修技术数据在客服体系内与维修工程、航材工程、培训工程内有数据交联,在供应商与航空公司客户之间有数据交换,由于前期对数据交换规则的不完善及客服体系内部S系列标准应用进度的不一致,造成数据交换的困难及数据生产、平台建设的费用增加。

为了解决目前维修技术数据面临的问题,需要建立一套满足以上所有要求的维修技术数据标准,以降低数据生产的花销以及技术数据的费用,统一主制造商、各分包商及客户的技术数据标准,提高技术数据翻译的便捷性和经济性。

目前,国内在该领域上没应用S1000D标准开展维修技术数据生产的标准,国内各大主制造商自行研究S1000D规范、制定维修技术数据生成要求、开发系统,没有形成对维修技术数据统一的应用规范,未来交付客户时,客户接收的是基于各种应用规范的数据,对客户自身维修技术数据系统的建设产生极大的影响。

国际上,S1000D规范适用于海、陆、空各领域,内容通用性较高,民机在应用S1000D时仍然需要根据民机维修技术数据的特点进行再次裁剪且S1000D标准对维修技术数据全寿命周期内的规划、编制、修订、验证和交付要求较弱,对维修技术数据各生产环节工作指导性不高。

本标准旨在明确基于S1000D规范的规范体系建立维修技术规划、编制、修订、验证和交付各过程要求、维修技术数据的内容要求及基于S1000D标准按民机项目需求自定义内容,解决目前国内基于S1000D规范开展民机维修技术数据冗余和重复的问题,规范民机维修技术数据的数字化编制过程,为维修技术数据的数字化编制提供有效指导,推动国内客户服务规范的发展。

本标准的制定可作为民机项目初次建立基于S1000D标准生产维修技术数据的指导文件,能够帮助主制造商从规划、编制、修订、验证和交付各阶段符合S1000D标准和民机通用要求。

本标准填补了基于S1000D标准的维修技术数据生产体系的空白,是基于型号应用S1000D标准经验的总结。

应用本标准可指导主制造商开展维修技术数据生产和系统平台建设,减少了主制造商在实施S1000D标准项目过程中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各主制造商维修技术数据的规范化程度,也间接减少了航空公司等用户的维修技术数据交换和再利用成本。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基于S1000D规范进行裁剪、整合,规定了民机维修技术数据的规划、编制、修订、验证和交付要求。 本标准为系列标准,包含以下几部分: a) 第1部分—编制总则:包括维修技术数据清单规划、BR制定、DMRL制定、编码体系、适用性编写要求及样式要求等内容; b) 第2部分—编写要求:包括维修技术数据内容要求、公共信息库(CIR)内容要求及技术插图制作等内容; c) 第3部分—验证要求:包括总体要求、验证内容及验证方法等内容; d) 第4部分—交付要求:包括总体要求、交付形式、交付介质、交付时间及交付类型等内容; e) 第5部分—修订要求:包括概述、修订源、修订分类、修订标记及版本控制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