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共安全 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由 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 、福建美营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军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上海师范大学 、福州大学 、福建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所 、青岛真情巴士集团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快速推进,城市人口快速增长。
广场、机场、展馆、公共汽车等各类公共场所、各类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群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全国已发生多起广场自焚、机场汽油弹爆炸、公交车燃爆及地铁燃爆事件,部分事件造成严重群死群伤,给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带来了极大损失,也造成了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有必要采取有效手段,切实做好安全防范。
目前,市场上出现了一些针对民众易获取的、燃爆危害后果比较严重的常见易燃易爆气体的探测报警装置,探测到汽油挥发气体、乙醇挥发气体、香蕉水挥发气体、松香水挥发气体、天然气等痕量气体后发出报警提示。
该类探测报警装置已大量安装在广场、机场、展馆出入口等各类场馆或公共场所进出通道及城市中运行的各类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为防范人员携带易燃易爆危险气体进入公共场所起到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国内外反恐态势极其严峻,对各类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检查要求日益增强。
公安部通过鼓励反恐防爆技术研究、制定相关安全防范管理标准、反恐防爆产品技术标准等多措并举,持续加强我国公共安全领域的反恐防爆能力建设。
截止目前,已经发布实施了针对常量固态危险品检查的未微剂量X射线安全检查设备系列国家标准、针对痕量固态爆炸物检查的基于离子迁移谱技术和基于荧光聚合物传感技术的炸药探测仪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针对液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检查的基于拉曼光谱技术的液态危险品安全检查设备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但尚无适用于公共安全应用的针对气态危险化学品检查的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2019年1月29日,交通运输部发布JT/T 1240-2019《城市公共汽电车车辆专用安全设施技术要求》,该标准明确提出了在城市公共汽电车车厢内安装易燃挥发物监测报警装置的技术要求。
然而,市场上此类产品种类较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
标准缺失导致城市公共汽电车安全管理部门及其它公共安全检查用户单位在采购该类设备中缺乏技术参考依据,难以合理评判该类装置的产品质量,严重影响了用户单位对适用产品的有效选择。
因此,通过制定《公共安全 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国家标准,规范此类装置的技术要求并制定详细的测试方法,对装置的性能进行客观评价,从气态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探测防范的角度加强此类产品的使用与管理十分必要。
同时,本标准的制定将为具备公共安全管理需求的相关行业提供易燃易爆气体监测防范及产品选型的技术依据,推动科技辅助手段在公共安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探测报警工作的实际应用,对切实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共安全检查工作使用的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主要针对以公共安全检查为目的应用于各类场馆或公共场所进出通道及城市中运行的各类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列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和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应用环境的气体探测装置有明显差别。同时,因对气体的探测目的不同,其可探测气体种类范围也因此有较大差异。 2、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公共安全用易燃易爆气体探测报警装置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随机技术文件、运输及贮存,是设计、制造、验收和使用此类设备的基本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