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 平台互联技术规范 第2部分:视频格式与编码》由 TC268(全国智能运输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安徽博微广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 03.220 运输 |
| 03.220.20 道路运输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原标准的发布实施,为规范和指导部省两级公路网图像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以及更大范围的跨区域图像信息资源共享提供了技术依据,对于国家公路网运行监测、协调管理和应急处置体系的建设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有效地提升了路网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测管理水平。
原标准针对视频编解码的格式和接口进行了详细定义,由于目前视频编解码技术手段的发展及更新,原标准中的部分内容过于老旧,与实际技术发展不相适应,缺乏对新技术标准的涵盖。
因此亟待对原标准进行修订,完善补充技术内容,并补充对技术指标的试验和测试方法,用于实际工程应用中的验证和技术选型。
《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 平台互联技术规范》的修订为规范和指导部省统一交换共享平台、部省两级数据协同开放平台,实现部际、部省、政企间数据共享、制度对接、协调开放提供了技术依据,对加强路网管理各项核心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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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分规定了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部省间联网中的视频格式、视频编码和视频接口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公路网图像信息管理系统的部省间联网建设,及相关软硬件产品的开发。 本部分主要修订内容: ——删除了缩略语中对“PAL Phase -逐行倒相( Alternate Line)”的定义; ——删除了“数字视频格式”的规定,“数字视频格式”的说明性内容移入术语和定义(见3.1.2); ——删除“4.1概述”,将说明性文字内容增加到“4.1一般要求”(见4.1); ——删除了视频编解码中,对“MPEG-2”、“AVS”的要求; ——增加了“视频编解码”中对H.265的要求(见5.6); ——增加了测试方法,提出了视频和音频编解码的测试项目和测试方法; ——增加了资料性附录A,提供码率计算方法和测试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