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由 TC571(全国综合交通运输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交通运输部。
主要起草单位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浙江省交通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
03.220 运输 |
03.220.01 运输综合 |
综合客运枢纽是建立与发展现代综合客运体系的关键所在。
综合客运枢纽使各种居民出行方式能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为旅客出行在运输组织方式、实际运行中实现全过程“零距离”的换乘和逻辑连接创造条件。
它的建设对于提高综合客运服务水平,发挥各种出行方式组合效率和整体优势,加快综合客运体系的形成具有重要意义,是建设与完善综合运输服务体系的理想切入点。
制定标准统一、可操作性强、界限清楚、覆盖全面的综合客运枢纽通用要求标准,从功能的角度对综合客运枢纽内各种交通运输方式之间需要协调和衔接的内容做出规定,可为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设计、建设与管理等提供重要参考依据,并为后续相关标准规范提供编制依据与准则。
本标准拟规定综合客运枢纽的总体要求、换乘设施设备、交通组织及引导、信息化、安全与应急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综合客运枢纽的规划、建设、运营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