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

国家标准计划《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由 TC210(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主要起草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湖南省文化和旅游厅青岛大学文化旅游高等研究院北京同和时代旅游规划设计院凤凰古城旅游有限公司上海格物文化发展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444-T-357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08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2
标准类别
管理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200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200 娱乐、旅游
归口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旅游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文化和旅游部(文化)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1、范围 在2010版标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认定的依据、条件及要求。适用于中国境内的集中体现民族、民俗文化表征且具备旅游功能的特定区域。 2、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一是优化完善术语体系和定义。对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的基本术语和定义进行界定,例如民族文化、民俗文化、民族民俗文化旅游示范区、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旅游服务等。 二是丰富引用文件和制定依据。在原有的环境质量、环境保护、公共信息、旅游景区等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公共文化资源、公共文化服务、非物质文化遗产、文化站(馆)、民宿、绿道、咨询中心、旅游厕所、智慧旅游、文化演艺以及乡村振兴等方面的标准和依据。 三是增加公共服务方面的条件和要求。参照《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以及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等方面的要求和条件,增补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方面的内容。 四是增加文旅融合功能导向的指引。主要是对资源的分类、统筹、保护、传承和创新,增补博物馆、展览展示、遗产活化、文化演艺、文化创意、民宿客栈、主题酒店、研学修学等方面的要求和引导。 五是增补主客共享方面的要求。主要是针对文化和旅游设施的共享一体,既要满足居民的文化生活需要,又要满足游客的休闲旅游要求,提高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效能和效益。 六是增加乡村振兴的内容。按照国家对乡村振兴的相关要求和指南,结合文化和旅游的实际特点,增加设施和服务的相关条件。 七是增加居民和游客评价的要求。确定居民和游客关注的共同问题,找准共性,兼顾个性,通过满意度等形式,形成评估示范区发展绩效和质量的主要条件和核心指标。 技术关键是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提高能效,以及文化遗产活化、全域旅游等新要求,在文旅融合、主客共享、乡村振兴的新形势下予以落地落实。 难点在于民族和民俗文化的区域差异较大,文化和旅游产业存在客观的差别,居民和游客的需求也不是完全一致的。这需要在充分尊重个性和特色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共性要求,并明晰提出示范性的条件。 创新点是在镇、村最基层的单位和区域将文旅融合、公共服务、主客共享、遗传活化等趋势和要求进行统筹,具有开拓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