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信息技术 移动设备生物特征识别 第5部分:声纹》由 TC28(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8SC37(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生物特征识别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得意音通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 、清华大学 、中国人民大学 、北京眼神科技有限公司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35.240.15 识别卡和有关装置 |
目的: 通过制订本部分,规范移动设备上使用声纹识别的技术要求,促进移动设备声纹识别技术的普及与发展,提高移动终端上声纹身份认证产品与服务的安全性和质量,填补我国在移动设备上使用声纹身份认证应用方面国家标准的空白。
意义: 随着移动设备的发展,生物特征识别技术在移动终端上的应用需求迅速扩大,特别是设备登录、移动支付等涉及用户隐私的业务操作。
声纹识别作为生物特征识别技术之一,识别所需硬件门槛低,对假冒录音以及语音拼接有较强防范能力;另外,声纹识别远程传输数据量小,语音数据不含用户敏感信息,特别适合移动终端的远程身份认证。
因此,声纹识别技术是生物特征识别技术标准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在移动设备上,使用声纹识别的流程,以及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和安全要求。适用于涉及声纹的生物特征识别在移动设备上的设计、开发、检测、应用及风控。 主要内容: 1)移动设备声纹识别技术框架; 2)声纹模型训练和身份认证的业务流程; 3)声纹采集、注册、识别、验证等功能要求; 4)声纹采集、注册、识别、验证等性能要求; 5)声纹采集、数据存储、防攻击等安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