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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机械安全 联锁装置的安全要求 第2部分:带电磁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由 TC208(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苏州安高智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等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201656-T-469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4-01
申报日期
2019-04-23
公示开始日期
2020-01-07
公示截止日期
2020-01-21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13.110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13.110 机械安全
归口单位
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机械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工业生产过程中,在特定条件下,如防护罩、安全门等防护装置未关闭,往往采用联锁装置来防止危险机器功能的运行,起到保护操作者安全的目的。

在这个安全防护过程中,除了与联锁装置相关的安全控制系统之外,联锁装置本身的安全与可靠性是决定其是否能发挥其安全功能的重要因素。

联锁装置在工业生产过程中被广泛使用,原安监总局多次发文强调对安全联锁的监管要求,如《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

而安全生产标准化的评审中,对联锁装置的要求是重要环节。

针对机械安全领域常用的三类联锁装置:强制断开位置开关、带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和截留钥匙联锁装置(系统),本标准从影响联锁装置安全功能的机械、电气以及环境适应性等方面,通过规定具体的安全要求以及相应的试验方法,确保这些联锁装置在对危险的机器功能进行防护时能正常发挥其安全功能,保障相关人员的安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部分规定了带电磁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中,实现防护锁定这种安全功能的防护锁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带电磁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 本部分的给出了防护锁定功能相关的要求,防护锁在电气性能、机械强度、防护锁定力等方面的要求及其试验方法的要求,强制断开位置开关的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本部分还规定了带电磁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的标识、使用信息等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防护锁定功能是带电磁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的一种重要的安全功能,本部分专门对这种功能规定了相关的要求,包括锁定位置、手动释放功能、紧急释放功能、监控等方面的要求。逃生释放功能与防护锁定功能相关的要求; ——防护锁在机械、电气、EMC等方面的安全要求,以及与防护锁可靠性相关的要求,如B10d等; ——针对各项安全要求的具体的试验方法; ——带电磁防护锁定的联锁装置的标识和使用信息的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