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跨境电子商务 进口重点产品监测规范》由 TC563(全国电子商务质量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宁波市标准化研究院 、杭州市标准化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宁波市电子商务研究院 、宁波市现代物流规划研究院 、深圳市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 、中国检验认证集团 、浙江省电子商务促进会 、中国计量大学等 。
| 35 信息技术、办公机械 |
| 35.240 信息技术应用 |
| 35.240.60 信息技术在运输和贸易中的应用 |
本标准规定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重点产品监测的主要机构及职责、监测信息共享原则和监测流程要求等,包括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重点产品的产品基本信息要求、产品质量技术要求、产品溯源信息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部门、监测机构、检验机构、平台运营企业、经营企业等,对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重点产品进行监测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