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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 要求》由 TC470(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标准委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公示开始日期
2019-11-12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1-26
标准类别
基础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归口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委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本标准的目的是使商贸流通企业通过贯彻本标准,通过建立诚信管理体系,持续提升企业满足顾客、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要求的能力。

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针对商贸流通企业的特点,着重关注企业经营活动中与诚信相关的过程方法,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向顾客提供产品或服务的实现过程。

实施商贸流通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标准可以将诚信管理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帮助商贸流通企业建立健全的诚信管理体系,提高诚信意识和增加企业的诚信风险防控能力,从而不断提升企业的诚信水平,以最大限度地满足顾客和社会的需求。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通过实施诚信管理体系寻求优势的商贸流通企业和与之存在利益关系的企业(如供应商等)以及评价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的内部或外部人员和机构。 商贸流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鼓励企业分析顾客、利益相关方和社会的要求,以及自身(包括提供的产品或服务)满足于要求的能力,并做出必要的承诺;识别、预警、防范、控制与处置可能存在或已经存在的诚信风险、诚信危机和失信,规定相关的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以实现满足这种要求和承诺,帮助商贸流通企业持续提升诚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