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评估导则》由 TC283(全国海洋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自然资源部(海洋)。
主要起草单位 国家海洋技术中心;哈尔滨工程大学 。
| 07 数学、自然科学 |
| 07.060 地质学、气象学、水文学 |
《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家“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都提出大力培育和发展可再生能源,潮流能发电技术是其中重要组成部分。
自然资源部国家海洋局印发的《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纲要(2013-2016年)》明确了主要任务:我国将大力推进以浙江舟山和广东万山为基地的示范工程建设,遴选具有产业化前景的潮流能和波浪能发电装置,并积极完成国家级海上试验场建设。
另外,《海洋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在继承和发展《发展纲要(2013-2016年)》的基础上又同时指出,“十三五”期间将以显著提高海洋能装备技术成熟度为主线,着力推进海洋能工程化应用,夯实海洋能发展基础,实现海洋能装备从“能发电”向“稳定发电”转变,务求在海上开发活动电能保障方面取得实效。
近年来潮流能发电技术发展迅速,建成了多座试验电站并成功运行。
目前,浙江舟山基地的“LHD模块化海洋潮流能发电机组”项目,实现了第一代1兆瓦机组由中国自主研发,成为了世界上唯一一个全天候持续发电并网运行的项目。
最近该项目第三代水平轴机已经下海,实现了总装机规模达到了1.7兆瓦,满足1200户海岛居民家庭用电的需求的目标。
在潮流能发电技术行业蓬勃发展的重要时期,开展《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评估导则》标准的制定,符合行业发展标准先行的总体技术路线,同时也可为国家决策、合理开发利用潮流能,扎实推进潮流能技术创新成果转化提供重要科学依据。
本标准作为潮流能开发利用行业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它的推广使用能够充分发挥其对合理开发潮流能资源,拓展蓝色经济空间,保障国家海洋安全权益的支持作用,同时也对波浪能、潮汐能、温差能等发电技术评估的标准化工作起到示范和借鉴作用。
本标准符合《“十三五”规划》设定的海洋能发展思路,以多年来潮流能发电技术研发的成果为基础,通过《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评估导则》的制定,着力开发形成适合我国潮流能发电技术的评估体系,最终实现潮流能发电向更可靠性、稳定的产业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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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成熟度等级定义说明、等级条件和技术评估流程。本标准适用于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研发的各个阶段的技术评估工作。 2 主要技术内容 a)技术研制程序与技术成熟度等级 b)技术成熟度定义说明和等级条件 c)技术成熟度评估流程 另外对潮流能发电装置技术研制阶段与技术成熟度等级的对应关系、技术成熟度等级条件细则、技术分解结构示例、技术成熟度等级标志性验证科目进行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