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建筑石膏》由 TC195(全国轻质与装饰装修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91 建筑材料和建筑物 |
91.100 建筑材料 |
91.100.10 水泥、石膏、石灰、砂浆 |
建筑石膏是一种以β半水石膏(βCaSO4?1/2H2O)为主要成分的粉状胶结料,它是由天然石膏石或工业副产石膏在破碎磨细或处理后经过不同的煅烧工艺制得的。
建筑石膏是生产各种建筑饰件和制品的重要原料,同时也是生产多种石膏胶结料的主要原料。
经过适当的加工,它还可用于建筑工程的施工中。
建筑石膏国家标准(GB /T 9776-2008)颁布施行至今已十年了,标准的发布实施对规范抹灰石膏行业的生产应用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标准实施过程中逐渐感到标准的使用范围、原料的要求、产品分等的必要性以及某些技术指标等已不适应当前生产和使用的要求。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环保要求的提高,建筑石膏的主要原料已由天然石膏转向工业副产石膏(脱硫石膏和磷石膏为主),而且已被普遍使用。
但应用实践表明,工业副产石膏中存在的氯离子、钾、钠、镁、五氧化二磷、氟等有害物质会严重影响建筑石膏的质量,如出现表面泛黄、泛霜、微裂缝甚至发霉等现象,极大制约了建筑石膏的应用,因此迫切需要对GB/T 9776-2008进行修订。
标准修订中将提高产品质量等级,增加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的技术内容。
GB/T 9776《建筑石膏》标准的修订将会进一步规范建筑石膏产品的生产和应用,提高建筑石膏产品质量,保证建筑工程室内建筑质量稳定可靠。
同时可以加大工业副产石膏如脱硫石膏、磷石膏等的综合利用,变废为宝,利国利民,符合我国鼓励的废弃资源、工业废渣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有利于我国的环境保护,符合可持续发展战略,对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
本标准规定建筑石膏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天然石膏、烟气脱硫石膏和磷石膏制得的建筑石膏,其他工业副产建筑石膏可参照执行本标准。 主要技术内容:(1)建筑石膏组成;(2)细度;(3)凝结时间;(4)强度;(5)pH值;(6)水溶性氧化钠、氧化镁、氯离子、五氧化二磷、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