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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畜禽肉水分限量》由 326(农业农村部)提出,委托TC516(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业农村部屠宰技术中心)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3435-Q-326
制修订
修订
项目周期
24个月
下达日期
2019-11-04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9-03
公示截止日期
2019-10-02
标准类别
安全
国际标准分类号
67.120.10
67 食品技术
67.120 肉、肉制品和其他动物类食品
67.120.10 肉和肉制品
提出部门
农业农村部
技术委员会
全国屠宰加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规定了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测定方法、样品的处理等要求。 适用于鲜冻猪肉、牛肉、羊肉和鸡肉。

主要强制内容及理由

修订后,猪肉等畜禽肉水分限量指标仍为强制性内容,这原标准相关要求保持一致。

强制理由:《畜禽肉水分限量》(GB 18394-2001)规定了猪、牛、羊鸡肉的水分限量。在该标准实施前几年,对打击注水肉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随着注水手段和技术含量的提高,专业的注水技术能够精准的控制注水后的肌肉组织水分含量,并使之低于该限量,从而逃避处罚,也客观造成注水肉的泛滥。经过广泛调查和初步试验结果表明,绝大多数猪肉水分含量低于75.5%。对猪肉等畜禽肉水分限量做出强制性要求,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防范注水违法行为发生。

与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关系

与现行法规和强制标准不存在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