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干式化学分析仪性能评价通则》由 TC124(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24SC6(全国工业过程测量控制和自动化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析仪器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 、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北京六角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 71 化工技术 |
| 71.040 分析化学 |
| 71.040.10 化学实验室、实验室设备 |
本标准规定了干式化学分析仪的术语和定义、要求及其评价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配套使用相关试剂,对食品中有毒有害物质进行检测的干式化学分析仪产品质量的通用性能评价。 主要技术内容:结合食品安全监管实际需求,确定干式化学分析仪评价关键指标。从正常工作条件、干式化学分析仪检测示值相对误差和相对标准偏差、干式化学分析仪与仪器配带的试剂盒的配套性、安全要求、运输储存、信息系统评价等七个方面明确了干式化学分析仪评价的通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对相关产品的技术性能及适用性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
编号:2016YFF0203802 名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家质量基础的共性技术研究与应用”课题“科研材料及检测装备评价关键技术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