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再生铜原料 第2部分:黄铜》由 TC243(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243SC2(全国有色金属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重金属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兴奇金属有限公司 、安徽鑫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佛山市华鸿铜管有限公司 、宁波长振铜业有限公司 、东营方圆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大冶有色博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铜业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佛山市南海宇成金属投资有限公司 、宁波博威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台州齐合天地金属有限公司 、宁波兴业盛泰集团有限公司 、天津新能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
| 77 冶金 |
| 77.150 有色金属产品 |
| 77.150.30 铜产品 |
1、标准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再生铜原料中高品质黄铜原料的术语和定义、要求、环境保护与排放、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企业可直接投炉熔化的高品质黄铜原料及流通领域中高品质黄铜原料的回收与国内外贸易。 2、标准主要内容包括 (1)术语和定义:游离铁、涂层和镀层材料、夹杂物 、金属回收率、可直接熔炼、再生黄铜新料、再生黄铜回收料等术语进行定义; (2)黄铜原料分类:规定R-H-1、R-H-2、R-H-3、R-H-4、R-H-5、R-H-6六个品级高品质黄铜原料的铜含量、杂质含量、金属回收率、非金属夹杂、物料形态特征等要求; (3)检验方法:高品质黄铜原料的表观特征、铜含量、杂质含量、游离铁、水份、金属回收率、放射性的检验方法; (4)检验规则:验收步骤、取样方法、复验检测; (5)其他:环境保护与排放要求、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要求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