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项目《DNA检验用产品人源性污染防控规范》由 TC179(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79SC8(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刑事技术产品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公安部。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公安部刑事技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本标准修改采用ISO国际标准:ISO 18385:2016。
采标中文名称:最大程度地降低法医学应用中用于采集、存储和分析生物材料的产品上人源性DNA污染风险的必要准则。
范围:本标准涵盖的消耗品和试剂包括用于物证采集的产品,如棉签,容器和包装,以及用于DNA样品分析的产品,如试管和其他塑料制品、一次性实验服、手套、其他消耗品等。适用于不需要清洁即使用的消耗品和试剂类产品的生产。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适用于本标准的产品类型,生产产品应满足的质量管理体系要求,人源性DNA污染风险管理,人源性DNA检测环境检测要求,需进行后期处理的产品要求,不需进行后期处理的产品要求,产品包装,标签和证明文件,人源性污染规范性检验流程,及其他辅助资料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