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炭素材料及其制品的包装、标志、储存、运输和质量证明书的一般规定》由 TC183(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TC183SC15(全国钢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炭素材料分会)执行 ,主管部门为中国钢铁工业协会。
主要起草单位 山西西姆东海炭素材料有限公司 、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开封炭素有限公司 、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等 。
29 电气工程 |
29.050 导体材料 |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会2013年5月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修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有关条款的决定》,鼓励直径 600 毫米及以上超高功率电极的研制和生产。
从国内炭素行业来看,能满足钢厂使用要求的电极生产企业主要有西姆东海炭素、方大炭素、南通炭素、开封炭素、晋能炭素、山东八三、河南科峰炭材等炭素企业。
目前,各大企业均在加大出口,出口较多的有中国台湾、美国、德国等。
考虑到国内外客户,尤其是国外客户的需求,顺应国际化市场变化,提升产品品质,需要完善包装、标志、储存、运输等要求。
针对近年来国内外客户对产的包装、标志等的要求, 本次修订主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修改了电极的包装方法、包装要求;2、修改了电极标志要求:根据外径不同,尺寸应Φ400mm以下标记宽度25或30mm;Φ450mm、500mm标记宽度40mm;Φ550mm以上标记宽度50mm。
3、删除了电极端部标志中品级、重量等要求。
4、增加了炼钢用增碳剂、石墨化增碳剂包装、标志技术要求。
5、增加了石墨类负极材料等包装、标志技术要求。
6、增加了超级电容器用活性炭包装、标志技术要求。
新修订的标准将更好的服务我国炭素产品出口,扩大国际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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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炭素材料及其制品的包装用材料、包装方法、包装要求、标志、运输和质量证明书。 本标准适用于炭素材料及其制品的包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