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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标准计划《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 港口》由 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要起草单位 秦皇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萝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秦皇岛港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厦门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烟台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目录

基础信息

计划号
20194448-T-361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2个月
下达日期
2020-01-13
申报日期
2018-12-29
公示开始日期
2019-07-30
公示截止日期
2019-08-13
标准类别
卫生
国际标准分类号
11.020
11 医药卫生技术
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起草单位

目的意义

鼠类、蚊类、蝇类和蜚蠊是重要的病媒生物,它们不仅骚扰人类生活和休息,更重要的是传播诸如鼠疫、黄热病、霍乱等检疫传染病和肾综合征出血热、登革热、寨卡病毒病、西尼罗热、疟疾、丝虫病、乙脑、肺结核、伤寒等多种严重传染病,在传染病的传播流行过程中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对人类健康构成了严重危害。

国内外贸易中90%的货物是经由港口装卸转运完成的。

港口作为货物运输的集散地,人员众多,面积广大,生产生活功能齐全,生态环境复杂多样,进出港货物和所需的生产生活物料种类繁杂,数量巨大,存在大量适宜病媒生物生存栖息孳生的场所和环境及充足的食物和水源,为各类病媒生物栖息孳生提供了条件。

特别是我国许多港口本身就处于虫媒传染病疫区之内,时有虫媒传染病发生、甚至爆发流行情况。

如无科学规范的综合管理防控措施,港口区域及周边栖息孳生的病媒生物不但可通过咬啮、污损、叮咬等途径毁损货物和设施设备,影响人员生产生活,而且可传播各类虫媒传染病而危害港口人员健康,更可随装卸运输货物通过船舶和车辆远距离扩散到国内外其他港口和地区,引发病媒生物及其传播的虫媒传染病传播扩散甚至爆发流行,甚至引发虫媒传染病在国际间传播扩散流行,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严重危害。

科学开展港口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控制工作,对防止病媒生物入侵,保护人民群众健康,维护港口生产生活正常秩序具有重要的作用。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港口病媒生物的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组织管理架构与职责、监测与控制技术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港口病媒生物的综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