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工业车辆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由 TC332(全国工业车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主管部门为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主要起草单位 郑州嘉晨电器有限公司 、安徽合力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起重运输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53 材料储运设备 |
| 53.060 工业车辆 |
工业车辆品种繁多,主要包括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托盘搬运车等,其广泛应用于港口、车站、机场、货场、工厂车间、仓库、流通中心和配送中心等,是托盘运输、集装箱运输中必不可少的设备,为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由于其使用的特殊性与专业性,应用中存在着各种安全隐患。
工业车辆中的叉车属于特种设备,根据原国家质检总局的统计数据显示,叉车发生的安全事故在整个特种设备事故中所占的比率较高,为了降低工业车辆的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务院国资委发安监总政法〔2017〕1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急需制定国家标准《工业车辆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工业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系统是由传感器、信号采集器、控制执行器、显示仪表、监控系统等组成,将显示、控制、报警、视频监控等功能集合一体。
对工业车辆在现场信息的采集、传输至指挥控制中心,可进行远程监控,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诊断和排除故障。
制定该标准,用科技手段加强对工业车辆的作业监管,实时记录工业车辆在作业过程的整车运行状态,避免事故发生,为工业车辆的作业提供监控手段,从而提高工业车辆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在安装使用后可降低工业车辆的事故率,从而提高工业车辆施工作业的安全性。
并为配合国家质检总局今后制定法规 ,打下良好的基础。
本标准规定了工业车辆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的构成、系统的监控、系统的性能要求、试验方法和系统的检验。 本标准适用于平衡重式叉车、前移式叉车、托盘搬运车、牵引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