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计划《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由 312(公安部)提出,委托TC100(全国安全防范报警系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执行 。
主要起草单位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 、司法部监狱管理局 、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湖南省监狱管理局 、山东省邹城监狱 、天津市维正电子设备厂 、河南正达电子有限公司 、江苏省靖江市旭飞安防工程有限公司 。
| 13 环保、保健和安全 |
| 13.310 犯罪行为防范 |
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
GB 25287《周界防范高压电网装置》上一版于2010年11月发布,2011年9月实施,起到了规范产品质量,促进市场发展的作用,但随着应用的普及,发现现标准中存在概念界定不清晰、功能性能要求不细致、安装要求欠合理、使用要求欠完善等问题,同时由于高压电网的专业性较强,又存在高压危险特性,用户在质量的把控和运维管理方面难以得到有效控制,为进一步规范产品质量和应用效果,促进技术进步,建议修订现行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监狱、看守所、物资储备库等周界的高压电网装置。 二.主要技术内容 主要技术内容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功能要求、输出特性、绝缘性能、环境适应性、电磁兼容性、安装与调试、检验与验收、运行与维护、使用管理等。 1、明确高压电网的交流特性; 2、确定在不同应用场景(看守所、监狱、储备库等)的电压、电流和打击电量要求,并确定在不同的状态(待机、短网、断网、触网)下的电压、电流的变化要求; 3、明确在不同负载情况下的输出特性要求,不同负载下的触网条件和触网后的输出要求,确定触网打击的间隔要求和电量要求; 4、明确线线间和线地间的输出特性; 5、增加联网、报警记录查询、电子地图、远程报警、实时状态控制等功能要求; 6、增加调试要求、检验与验收要求、运维要求和使用管理要求。
本标准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强制理由:该产品专业性强,应用领域特殊,属于戒备区域,其产品质量和应用效果直接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人身安全。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北京市监管场所安全防范技术建设规范》(监管信通字﹝2010﹞335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